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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亲手书写奏章。 2.亲笔陈奏。 3.亲笔书写。
(1).亲手书写奏章。 唐 王维 《送缙云苗太守》诗:“手疏谢明王,腰章为长吏。”《宋史·赵普传》:“ 普 手疏諫曰:‘伏覩今春出师,将以收復 关 外,屡闻克捷,深快舆情。’” (2).亲笔陈奏。 (3).亲笔书写。 清 俞樾 《茶香室续钞·书启二字》:“帝自手疏与 突厥 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