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市制长度单位,一市毫等于万分之一市尺。通称毫。 2.市制重量单位,一市毫等于十万分之一市斤,旧制等于十六万分之一市斤,通称毫。
(1).市制长度单位,一市毫等于万分之一市尺。通称毫。 (2).市制重量单位,一市毫等于十万分之一市斤,旧制等于十六万分之一市斤,通称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