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- -
1.建在地下的房间。
建在地下的房间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七年》:“夏四月, 光 伏甲於堀室而享王。” 杜预 注:“掘地为室。”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高臺层榭,非不丽也,然民有堀室狭庐以託身者,则明主弗乐也。”按,《读书杂志·淮南子一》依《太平御览》引文作“无窟室狭庐”,当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