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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
草鞋。丝制者称履,麻制者称不借。《急就篇》卷二:“裳韦不借为牧人。” 颜师古 注:“不借者,小屨也,以麻为之,其贱易得,人各自有,不须假借,因为名也。” 汉 桓宽 《盐铁论·散不足》:“及其后,则綦下不借。” 晋 干宝 《搜神记》卷十七:“操二三量不借,掛屋后楮上。” 宋 王安石 《独饭》诗:“窗明两不借,榻浄一籧篨。”参阅《方言》第四、《释名·释衣服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