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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降低职位。
降低职位。 宋 叶适 《故礼部尚书龙图阁学士黄公墓志铭》:“俄知 婺州 ,坐不发 兰溪 知县赃罪降职罢。” 清 姚鼐 《<食旧堂集>序》:“先生在 临安 三年,以吏议降职,遂返 丹徒 。” 魏巍 《东方》第三部第十四章:“师党委根据批判从严、处理从宽的原则,党内给以留党察看的处分,行政上降职,到第六连担任连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