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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运用法制。
运用法制。《韩非子·有度》:“能者不可弊,败者不可饰,誉者不能进,非者弗能退,则君臣之间明辨而易治,故主讎法则可也。” 陈奇猷 集释:“ 孙子书 师曰:按讐,犹用也……此文讎法,谓用法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