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怜:爱怜;弃:舍,抛。爱怜新的,抛掉旧的。多指喜爱新欢,冷落旧宠。
亦作“ 怜新厌旧 ”。 喜爱新的,厌弃旧的。多指男性在情爱上的不专一。 明 高启 《新弦曲》:“怜新厌旧妾恨深,为君试奏《白头吟》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八回:“妇人道:‘你还哄我?你若不是怜新弃旧,再不外边另有别人,你指着旺跳身子説个誓,我方信你。’”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三六回:“公子未得富贵,先忘贫贱,他日怜新弃旧,把我等同守患难之人,看作残敝器物一般,可不枉了这十九年辛苦!”《红楼梦》第七九回:“ 薛蟠 本是个怜新弃旧的人,且是有酒胆无饭力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