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佩带龟袋。 唐 初五品以上官员佩鱼袋。 武后 时,改内外官所佩鱼袋为龟袋。《旧唐书·崔义玄传》:“伏以五品已上所以佩龟者,比为别敕徵召,恐有诈妄,内出龟合,然后应命。” 明 陈继儒 《枕谭》:“ 武后 天授 元年改佩龟,以玄武为龟也。”参见“ 佩鱼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