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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汉代﹐地方进贡朝廷﹐须先另送物品给中署﹐谓之导行费﹐与后来的"门包"略同。
汉 代,地方进贡朝廷,须先另送物品给中署,谓之导行费,与后来的“门包”略同。《后汉书·宦者传·吕强》:“每郡国贡献,先输中署,名为导行费。” 李贤 注:“中署,内署也。导,引也,贡献外别有所入,以为所献希之导引也。” 王先谦 集解:“ 刘攽 曰:‘注希之,案文,希当作物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