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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曲艺演出场所。
曲艺演出场所。 清 李斗 《扬州画舫录·小秦淮录》:“ 大东门 书场在 董子祠 坡儿下厠房旁。四面团座,中设书臺,门悬书招,上三字横写,为评话人姓名;,下四字直写日开讲书词。” 阿英 《潍亭听书记》:“所说之处,皆在茶室,曰‘书场’。” 老舍 《鼓书艺人》四:“鼓书场名叫‘升平’,是照着 宝庆 三十年前在 北平 看见过的一个书场的名字起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