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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春秋时楚国官名,掌刑狱。
春秋 时 楚国 官名,掌刑狱。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上》:“ 荆庄王 有茅门之法,曰:‘羣臣大夫、诸公子入朝,马蹄践霤者,廷理斩其輈,戮其御。’” 汉 刘向 《说苑·至公》:“ 楚 令尹 子文 之族有干法者,廷理拘之,闻其令尹之族也而释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