脱籍tuō jí
(1).除去门籍。谓辞官。 明 何景明 《七述》:“ 脱簪子 为舍人,病弗能朝謁,脱籍纳组,买车以还。”
(2).注销服役名籍。 明 沉榜 《宛署杂记·力役》:“吾故土尚未脱籍,固自有丁差在焉。”旧时妓女,列名乐籍,如从良嫁人或不再为妓,经官府批准,除去乐籍,亦有此称。 宋 秦醇 《谭意歌传》:“ 意 入籍驱使迎候之列有年矣,不敢告劳。今幸遇公。倘得脱籍为良人箕帚之役,虽死必谢。” 明 陈霆 《两山墨谈》卷五:“ 同甫 游 台州 ,尝狎籍妓,意将纳之,嘱 唐 脱籍。”《廿载繁华梦》第十九回:“他从前在这里一间娼寮,叫什么 锦绣堂 ,唤做 桂妹 的,他本意要随姓 张 的脱籍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