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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。势剑,尚方剑。
皇帝授予大臣全权处理要案的两种信物。势剑,尚方剑。 元 关汉卿 《窦娥冤》第四折:“枉自有势剑金牌,把俺这屈死三年的腐骨骸,怎脱离无边苦海。” 元 曾瑞 《留鞋记》第三折:“圣人敕赐势剑金牌,着老夫先斩后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