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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于公堂参谒上司。
于公堂参谒上司。《文明小史》第六回:“少顷,传点升堂,众官照例堂参毕, 傅知府 便叫先带 黄举人 。”《官场现形记》第四十回:“等老爷拜过了印,便是老爷升座,典史堂参,书差叩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