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往:死者;居:生者。礼葬死者,奉养生者。
谓礼葬死者,奉事生者。《左传·僖公九年》:“送往事居,耦俱无猜,贞也。” 杜预 注:“往,死者;居,生者;耦,两也。送死事生,两无疑恨,所谓正也。” 唐 独孤及 《故太保赠太师韩国苗公谥议》:“论道赋政,送往事居,协恭秉彝,动罔违德。” 章炳麟 《国故论衡·论式》:“自餘能事,尽於送往事居,不失倨侮。”亦作“ 送往视居 ”。 晋 葛洪 《抱朴子·臣节》:“送往视居,则竭忠贞而不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