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谓夫妻和好相敬。 清 章学诚 《文史通义·古文十弊》:“抑思善相夫者,何必尽识鹿车 鸿 案;善教子者,岂皆熟记画荻丸熊。” 清 蒋士铨 《沁园春·题王蔗邨太守锦瑟词后》词:“头白矣,拥东方千骑, 鸿 案谁偕。”参见“ 鸿案相庄 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