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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柴火。大者谓薪,小者谓柴。
柴火。大者谓薪,小者谓柴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﹝季秋之月﹞乃命四监,收秩薪柴,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。” 郑玄 注:“大者可析谓之薪,小者合束谓之柴。” 汉 刘向 《九叹·愍命》:“折芳枝与琼华兮,树枳棘与薪柴。”《后汉书·独行传·谅辅》:“於是积薪柴聚茭茅以自环,搆火其傍,将自焚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