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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谓杀牲荐血以祭祀。
谓杀牲荐血以祭祀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祝》:“隋衅,逆牲逆尸,令鐘鼓,右亦如之。” 郑玄 注:“隋衅,谓荐血也。凡血祭曰衅。” 孙诒让 正义:“《説文》肉部云:‘隋,裂肉也。’血祭必先杀牲,故取割裂之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