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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轨则,法度。
轨则,法度。《左传·隐公五年》:“君,将纳民於轨,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,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。” 杨伯峻 注:“度轨量,度,动词,旧读入声,音鐸,正也;轨量为其宾语。度轨量犹言揆正法度。” 汉 扬雄 《剧秦美新》:“改制度轨量,咸稽之於《秦纪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