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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形容有条理。
形容有条理。 汤一鹗 《论裁撤领事裁判权之预备》:“审判厅立,不特与行政事宜厘然各别,即司法中刑、民各事亦当分庭而理。” 清楚,分明。《明史·选举志序》:“是四者(学校、科目、荐举、銓选)釐然具载其本末,则二百七十年间取士得失之故可覩已。” 夏曾佑 《小说原理》:“经文者,以简略之笔,写未知之理者也,故最难。而读书之劳逸釐然矣。” 孙中山 《军人精神教育》第一章:“旷观六合之内,一切现象釐然毕陈,种类至为繁伙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