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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当面书写,定为第一名。如: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——清·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。
[write to sb's face and get a first] 当面书写,定为第一名 呈卷,即面署第一。——清· 方苞《左忠毅公逸事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