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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取得财宝。 2.接受贿赂。
(1).取得财宝。《穀梁传·桓公二年》:“取 郜 大鼎于 宋 ,戊申,纳于太庙。 桓 内弑其君,外成人之乱,受赂而退,以事其祖,非礼也。” (2).接受贿赂。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:“吏有因事受赂者, 嵩 更以钱物赐之,吏怀惭,或至自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