弃剑qì jiàn
亦作“ 弃劒 ”。 1.投剑。《吕氏春秋·知分》:“ 荆 有 次非 者,得寳剑于 干遂 ,还反涉 江 ,至於中流,有两蛟夹绕其船…… 次非 攘臂袪衣拔寳剑曰:‘此 江 中之腐肉朽骨也,弃剑以全已,余奚爱焉。’於是赴 江 刺蛟,杀之而復上船,舟中之人皆得活。”
(2).古人习惯佩剑,因以“弃剑”指弃俗、弃世而归道。 南朝 梁 江淹 《学梁王兔园赋》:“逮至山顶,丹壁四平。灵木夹道,神草列生。俯瞰 太一 ,下视流星。既投冠而弃剑,亦抗魄而盪灵。” 唐 李白 《流夜郎半道承恩放还书怀示息秀才》诗:“弃剑学丹砂,临炉双玉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