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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佛教语。僧众。 2.使百姓和顺。
(1).佛教语。僧众。 唐 义净 《南海寄归内法传》卷二:“见客僧创来入寺,於五日内,和众与其好食,冀令解息。” (2).使百姓和顺。 唐 黄滔 《多宝塔碑记》:“至如戢兵保土,安民和众之类,亦犹川陆之徂 秦 适 洛 焉。” 清 梅曾亮 《赠林侍郎序》:“然后能勤民急公,丰财和众,礼俗达而政教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