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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佛教语。每月月半﹑月底集合众僧讲说戒律。犯有过失者﹐亦在此时忏悔。
佛教语。每月月半、月底集合众僧讲说戒律。犯有过失者,亦在此时忏悔。 北魏 郦道元 《水经注·河水一》:“ 恒 曲次东有 瞻婆国城 ,南有 卜佉兰池 , 恒水 在北,佛下説戒处也。” 唐 王建 《题詵法师院》诗:“三年説戒龙宫里,巡礼还来向水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