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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酌量才能,收录任用。
酌量才能,收录任用。 宋 苏轼 《上神宗皇帝书》:“凡所擘划利害,不问何人,小则随事酬劳,大则量才録用。” 毛泽东 《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》:“凡愿继续服务者,在人民政府接管后,准予量才录用,不使流离失所。”亦作“ 量材録用 ”。 太平天囯 洪仁玕 《诛妖檄文》:“尔等果能悔悟来归,定然量材録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