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户bǎi hù
(1).犹百家。《淮南子·氾论训》:“ 尧 无百户之郭, 舜 无置锥之地,以有天下。”《史记·封禅书》:“赐民百户牛一酒十石,加年八十孤寡布帛二匹。”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加赐 河南 女子百户牛酒。” 李贤 注:“此女子百户,若是户头之妻,不得更称为户;此谓女户头,即今之女户也。”
(2).官名。 元 设百户为“百夫之长”,隶属于千户,为世袭军职。 明 清 为低级军官。《元典章·兵部·整治军兵》:“万户、千户、百户不肯奉公优恤军人,专务尅取益己。”《清史稿·食货志一》:“ 嘉庆 初, 铜仁 、 石峴 苗 地建碉卡,置屯军,每军百名,设百户一,总旗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