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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见"审决"。
见“ 审决 ”。 亦作“ 审决 ”。 审察决定。 宋 曾巩 《请改官制前预选官习行逐司事务》:“使省书审决:某当属郎、员外郎;某当属尚书、侍郎;某当属令、僕射,各以某所属,预为科别。” 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内阁二·新郑论事矛盾》:“ 高公 主笔审决,在 隆庆 四年九月。” 清 侯方域 《豫省试策三》:“天子又不即裁其可否,下之六卿。六卿审决矣,又復得请,而后下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