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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犹兼听,不偏听。
犹兼听,不偏听。《荀子·致仕》:“衡听、显幽、重明、退姦、进良之术:朋党比周之誉,君子不听……货财禽犊之请,君子不许。” 杨倞 注:“衡,平也。谓不偏听也。” 宋 叶适 《除秘阁修撰谢表》:“此盖伏遇皇帝陛下,至公衡听,兼爱曲成。”